按照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三屆六次全體會議的精神,現(xiàn)對海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guī)定作如下調整: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
1、購買新的自住型住房;如果借款人和配偶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如果借款人和配偶單獨在我省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2、購買二手自住住房。如果借款人和配偶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如果借款人和配偶單獨在我省繳存,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
3、建造(翻新)自住住房。配偶雙方均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限額為40萬元;配偶單獨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20萬元。
4、大修自住房屋。配偶雙方均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限額為20萬元;配偶單獨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10萬元。
5、省外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在本省購買住房。配偶、父母或配偶單獨到省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在我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或二手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分別參照上述貸款種類最高額度標準的60%執(zhí)行。
6、轉公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參照購買新的自住型住房的最高額度,在省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參照異地貸款的最高額度。與此同時,商業(yè)貸款余額也不能超過原來的商業(yè)貸款余額。
以上規(guī)定的借款人夫妻雙方或借款人只是單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要求連續(xù)6個月以上全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繳交狀態(tài)“正?!?。根據職工家庭購(建)房總額、還貸能力、可貸年限、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和信用記錄,各直屬局在最高額度內,合理核定借款人家庭的實際貸款額度。
二、放寬申請異地貸款和商轉公貸款的條件。
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的有關規(guī)定,借款人在境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我省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只限于“海南戶籍職工”,而應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明確二手自住型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借貸者購買二手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根據中央及我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要求,我局將適時調整二手自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四、本通知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到2020年8月20日,借款人已提交完整的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并經前臺接待人員審核通過后,執(zhí)行原業(yè)務規(guī)定。